三招兒“破拆”無良搬家公司套路
丁先生要搬家,對比了價格、服務等因素后,在網上選了一家宣稱“集居民搬家、物品包裝、家具拆裝等多種項目為一體,且車輛配有GPS衛(wèi)星定位系統(tǒng)與通話設備的大型搬家企業(yè)”。最讓他心動的是該公司官網上列明了詳細的價格細目表,且費用優(yōu)惠,如車輛起步價280元、十公里以內免費,搬運一臺鋼琴僅收費200元。丁先生覺得物美價廉,當即通過官網預訂了搬家服務。搬家當日,6名工人迅速將丁先生的家具行李搬上車,發(fā)車前,司機拿出制式合同要求簽字,丁先生想著價格提前都談好了,忙亂中便直接簽了名。搬家完成后,丁先生按照事先的約定準備支付錢款,但搬家工人說之前的報價都不算,要按合同收費。這樣計算下來的費用竟比最初報價高10多倍,僅搬鋼琴的費用就是1000元,此外還隱藏著每名工人每小時300元的人工費等。即使丁先生討價還價,最后還是被收取了2.1萬元。事后,丁先生一紙訴狀,將該搬家公司訴至法院。法院經過審理,認為對于合同格式條款應從有利于消費者的角度進行解釋,超出收費范圍的服務費應當退還,判決搬家公司退還丁先生服務費9000余元。